【Now新聞台】港交所發表「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細則諮詢,諮詢期為期約一個月,至3月23日止,預期於4月底作總結。在修訂上市規則生效後,可接受正式上市申請。
於投資者保障方面,要求企業證明屬創新產業、有高增長紀錄,以及上市前獲得一定數額的第三方投資。
今次細則諮詢內容,與去年12月發表的框架諮詢總結建議大致相同。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時,市值最少達100億元;市值介乎100至400億元的公司,過去一年收入須達10億以上;市值達400億元以上的超大型公司可獲豁免。
此外,同股不同權持股人於企業上市前持有的經濟利益,最少達10%,但投票權限制於50%以內,特權股份比例最多1股十票。
另外,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將於股份編號前加上「W」字,生物科技公司股份編號前須加上「B」字作識別,市值最少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