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外傭組織對裁決感到意外,認為解決不了現時有外傭被僱主安排居於不人道的環境。而僱主團體則歡迎裁決,可避免外傭從事非法勞工。
外傭曾經可以選擇在哪裏居住。在2003年前,只要外傭與僱主協商後,可以選擇出外住宿。但到2003年4月起政府收緊規定,強制外傭要留宿僱主家中,並在標準僱傭合約列明這要求,若作虛假申述即屬違法,今次高等法院的裁決維持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
外傭組織對此感到意外,認為外傭休息及放假時自由被限制,亦解決不了部分外傭被安排住在不人道環境的問題。
僱主團體則歡迎裁決,又指同住規定目的是保障外傭。她又指規定可以避免外傭從事非法勞工,亦不會對入境處執法造成困難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