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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歐洲法院裁定電召汽車公司Uber是交通服務公司,應該受到相關法例監管。
法院指,Uber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為乘客聯絡司機,業務與交通服務有關,應如的士公司般受到監管,歐盟成員國亦有權作出規管。
Uber認為裁決不會影響公司在多數歐盟國家的運作,因為目前已按照當地交通法例營運。
在西班牙巴塞羅那,有的士司機得悉裁決後慶祝。案件源於當地一個的士組織入稟控告Uber司機未獲授權在西班牙營運,亦沒持有相關牌照。Uber過去一直聲稱只是為乘客和司機提供科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