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許仕仁及新地前管理層涉貪案,終審法院繼續審理上訴,律政司反駁上訴人指許仕仁沒有實際優待新地,指出許仕仁收受賄款是持續背叛公眾,違反誠信,已經符合舉證門檻。
戴上手銬的許仕仁、關雄生和陳鉅源由囚車押送至終審法院。案中唯一獲准保釋的郭炳江,在兒子郭基煇陪同抵達法院,新地主席郭炳聯亦到庭旁聽。
早上由律政司一方陳詞,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反駁上訴人指許仕仁收受850萬但沒有實際優待新地。
David Perry指出本案毋須證明實際優待行為,收取款項已是持續背叛公眾,違反公眾信任和誠信,符合舉證門檻,又指陪審團裁決顯示許仕仁收取新地等人的850萬是賄款,作為傾向或繼續優待新地報酬不單有道德問題,亦是涉嫌有罪、應受罰的賄賂。這次案件的爭議點除了考慮法律,還要考慮常識,許仕仁違反公眾利益,有私心地優待新地,不忠誠,缺乏誠信。
他又指出另一條被定罪的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即許仕仁在2007年收取新地等人1118.2萬,兩項控罪性質類同,都是賄賂政務司司長。
對於上訴人一方指控方應以沒有申報利益作檢控,David Perry認為這項控罪不能反映本案重點,重申許仕仁收取的款項是賄款,以公職人員身分謀取私利,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較嚴重指控。
律政司陳詞後會由上訴人回應,預計各方今日完成陳詞,法庭最快同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