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海市原副市長艾寶俊因受賄和貪污,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公開宣判,對艾寶俊受賄和貪污罪分別判處十五年和十年有期徒刑。
艾寶俊被控受賄逾四千萬元人民幣,並侵吞七百多萬元公共財物。法院認為,艾寶俊有如實供述罪行,加上認罪、悔罪,依法對他從輕處罰,兩項罪名合共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沒收個人財產580萬,貪污所得贓款依法歸還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寶鋼集團。
57歲的艾寶俊有上海「首虎」之稱,曾出任寶鋼集團副總經理、上海市委和副市長等職務,被指在2000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上便利謀取利益。他去年初被中紀委立案調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上海市首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