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界要求房委會納入規管 地產界要求房委會納入規管 2012年1月5日 13:26 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地產界認為,負責出售新居屋的房委會都應該納入規管,不應豁免。 居屋由房委會負責銷售,房委會還會興建與發售新居屋。 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違例要負刑責,地產界不滿房委會可以致身事外。 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運輸及房屋局栢志高常任秘書長栢志高重申,房委會有否轄免權,未有定案。 政府提出,日後賣樓廣告有失實或誤導,都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最高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