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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冀釐清日後退回雙印稅安排

議員冀釐清日後退回雙印稅安排

【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訂雙倍印花稅的條例草案,放寬先買後賣換樓人士的豁免期限,已向律師行預繳雙倍印花稅的買家,日後可獲退回款項。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盡快交代有關安排,方便買家。

雙倍印花稅去年2月22日已經執行。星期二政府宣布,放寬樓換樓的退稅安排,豁免期限押後之外,單位連車位的買賣亦可放寬。

由宣布實施,到政府宣布讓步這一年多,有多個樓盤開售。早前買了樓花、簽了臨時契的換樓客,是否可跟政府的新措施,待取得大契後,才在半年後賣樓呢?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根據條例草案,法例是追溯至去年2月22日。條例恢復二讀時,政府會動議有關修訂。即是說,修訂了法例適用所有買家。

雖然新修訂訂明,以同一份合約買入單位連車位的買家,毋須繳付雙倍印花稅,但涂謹申相信,一日法例未通過,買家仍然要先向律師繳付,只能待日後法例正式通過,款項才可獲退回。他認為,政府應交代清楚具體操作。

稅務局回應指,由於法例未正式通過,現階段買家已繳付的雙倍印花稅,仍未進入庫房,因此無法掌握有關的交易宗數及涉及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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