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周四下午闖入,位於添馬艦新政府總部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被警方拘捕。涉及事件的星島日報及明報都話,對警方的拘捕及指控表示遺憾。
涉及事件的三名記者分別來自星島日報、明報及資本壹週。
明報在晚上發出嚴正聲明,表示記者是下午採訪立法會秘書處視察新大樓,路過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見大門打開,便與另外兩名記者一同進入新大樓,及後遭警員調查。
明報稱,當時警員向記者表示,希望了解新大樓是否存有保安漏洞,記者自願提供進入大樓的路線資料,並向警員錄取口供,警員並無提出指控或警誡。但錄取口供後,警方以記者涉嫌觸犯企圖爆竊罪,拘捕記者,至深夜才撤銷拘捕,改為警告了事。
明報表示,對警方以莫須有的罪名指控記者,表示強烈遺憾。
星島日報發言人表示,記者進入政府總部只為採訪,並無進行非法行為的意圖,星島日報對警方拘捕記者的手法,表示遺憾。
警方回應指,在周四傍晚6時許,在現場發現1男2女形跡可疑,3人先後聲稱自己是公職人員、訪客及迷路,出示了兩張懷疑無效的訪客證,警方以涉嫌爆竊將3人帶返中區警署調查,經調查後發現無可疑,3人在警告後無條件獲釋。
警方強調,基於現場情況及涉案人士,當時未能作出可信解釋,在合理懷疑下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