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涉嫌與下屬串謀安排內地婦人來港假結婚,各被控一項串謀行騙。裁判官質疑證人證供不誠實,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
53歲被告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海關高級關員林銳強涉嫌在2013至2014年間,安排內地婦人童曉紅與一名港人廖健明,來港註冊假結婚,然後詐騙入境處職員,申請童曉紅來港。
控方早前透露童曉紅是李漢華的情婦,裁判官黃士翔指,控方第一證人廖健明自稱收錢跟童曉紅假結婚,但之後在無回報下,仍然處理李漢華和童曉紅的事。裁判官認為這個是廖健明和童曉紅婚姻質素問題,不能成為他們不誠實結婚的唯一推論。
裁判官又指廖健明在廉署錄口供,跟錄影會面版本前後有矛盾,控方亦沒有傳召廉署人員到庭上解釋。裁判官質疑廖健明證供不誠實,不能肯定哪些是真實,哪些是來自他人的資料,若只依賴他的供詞並不穩妥。
裁判官表示,李漢華在童曉紅結婚當晚與她一起離開,認同他們關係有可疑,但這樣亦不足以證明廖健明證供真確,因此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