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公屋租戶霍兆榮不滿房委會要求租戶自費安裝鐵閘,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被判敗訴,上訴庭拒絕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判決書指,申請上訴許可的一方需證明案件涉及的問題重大和廣泛,並關乎公眾利益,但霍兆榮提交的書面陳述不符合有關條件,因此剔除他的上訴許可,並頒布限制程序令,禁止他再用已有法律文件提出新的訴訟,又要求霍兆榮為房委會支付八千元訟費。
霍兆榮在2012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房委會在03至09年間,要求公屋租戶自費裝鐵閘,但09年後又改政策為租戶安裝鐵閘,做法不當,代其他租戶向房委會索償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