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放寬DSD換樓期限 政府建議放寬DSD換樓期限 2014年5月13日 17:16 【now新聞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出席立法會印花稅條例草案委員會,建議就雙倍印花稅,即DSD,提出兩項減辣措施。 對於換樓客,政府建議將6個月換樓退稅期限,由簽訂臨約改為簽訂轉易契當日。 另一項修訂,涉及首次置業而又沒有車位的香港永久居民購買物業連車位時,原本車位需要繳付雙倍印花稅,政府現在放寬規定只要是以同一份約買入,車位都可以獲得豁免雙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