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得克薩斯州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宣布角逐黨內總統候選人提名。由於克魯茲的出生地是加拿大而非美國,立即惹來疑問,到底他有沒有資格問鼎總統寶座。
根據美國憲法,做總統必需符合以下條件,包括生而為美國公民、年滿35歲或以上、在美國境內住滿至少14年。何謂生而為美國公民呢?簡單來說,即是一出生就是美國人的意思。如果雙親沒有美國國籍,但自己在美國本土出生;又或者美國公民在其他地方生的孩子,只要是出生即擁有美國籍,符合憲法規定的公民資格,便算達標。
克魯茲的母親是來自得州的美國人,說克魯茲是美國人幾乎毫無懸念,而他為了仕途,已在前年宣布放棄加拿大籍。共和黨之前的總統候選人,像麥凱恩和羅姆尼均非美國本土出生。麥凱恩生於巴拿馬運河區,羅姆尼的出生地則在墨西哥,但亦無阻他倆出選,不過,最終都敗於奧巴馬。
即使奧巴馬本身的出生地亦曾惹來爭議,奧巴馬報稱生於夏威夷,但一直被質疑說謊,有人認定他真正的出生地是在非洲肯尼亞。另外,亦有人提出,奧巴馬年幼時,跟隨改嫁的母親到印尼定居,質疑他早已放棄美籍。即使當選總統後,政敵依然不時用出生地陰謀論大造文章。
白宮在2011年公開完整版的出世紙,上面清楚寫明,奧巴馬在夏威夷檀香山一間醫院出世,爸爸是肯尼亞人,媽媽是美國人,證明他完全符合美國總統資格。
美國每次總統選舉,幾乎均只會是民主、共和兩個黨派的對決,事實上並非只得兩人參選般簡單。歷年總統選舉,幾乎有百多人登記參選,但礙於實力和財力,參選人的競選經費、宣傳攻勢、知名度以至曝光率都難以與兩大黨的候選人相比,連主流媒體亦鮮有跟進報道,這就解釋了為何絕大多數的第三黨候選人,得票率皆不逾百分之一。再者,美國實行選舉人團的間接選舉制度,再用「贏者通吃」的原則,只要普選票贏少許,便可全取該州的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在50個州538張選舉人票中,獲過半數票才能當選總統。制度下,第三黨或獨立候選人,根本沒有資源到每一個地方拉票,即使能夠取得百分二十的民選票,最後很可能連一張選舉人票亦取不到,要擊敗兩大黨的機會,微乎其微。
其中一位著名的挑戰者,是富商佩羅Ross Perot。他曾經在1992和96年參選總統,其中於92年的一次,佩羅總得票率接近兩成,但依然不及兩黨候選人,未能取得任何選舉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