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佈,出台一系列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的政策措施。
新華社報道,政策涉及經貿、金融、教育、科技、旅遊及粵港合作等六方面。在金融方面,將推動滬深港交易所聯合設立合資公司,推出內地與香港兩地市場互相掛牌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產品,即是ETF等,又會支持第三方利用香港,辦理人民幣貿易投資結算,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離岸產品;以及為香港有關長期資金,投資內地資本市場提供便利。
粵港合作方面,允許香港金融機構在粵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進一步推動香港與深圳之間的相互投資和金融合作;又會通過推進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提升粵港金融合作水準。經貿合作方面,就將簽署CEPA補充協議九,推動內地與香港企業聯合「走出去」;以及支持珠三角地區港口、機場、鐵路交通之間的銜接與合作等。
而在旅遊方面,就允許內地旅行團乘坐郵輪從香港到台灣後,繼續乘坐郵輪前往日本或韓國旅遊,再返回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