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是否可以在本立法年度通過,仍是未知之數,但地產代理監管局已率先發出新的執業通告,要求代理推銷二手樓時要提供實用面積,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
單位建築面積一千呎,但實用面積是多少?以實用面積計,呎價又是多少?雖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是否可以在今個立法年度通過,仍是未知之數,但地產代理監管局已率先發出新的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在推銷二手樓買賣或租賃時,都要提供實用面積資料。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地監局指,代理要先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索取,或採用在土地註冊處首次轉讓的買賣協議中所列明的實用面積資料。如果兩者均沒有,才可以建築面積資料代替。
執業通告又容許,在各類廣告中建築面積並存,但規定建築面積資料的字體,不可以大於實用面積的字體。
實施初期,地監局表示會有過渡期,即代理可以同時提供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資料,但地監局沒有說明過渡期有多長,需要視乎市場何時適應。
地監局指,違規代理有可能被監管當局處分,最嚴重會被吊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