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就多項立法規管樓花銷售的建議達成共識。未來會集中討論罰則及執法機制,十月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委員會在過去15次的會議中,已就多項立法規管樓花銷售的事宜達成共識。
當中包括單位在交易完成後一日內要公布,比現時五日較短。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六日要簽訂買賣合約,否則要在第七日向公眾披露。
發展商又要保留每個項目的每宗成交紀錄,直到項目最後一個單位賣出。
委員會又建議,所有未起好的樓,包括舊契樓盤,都要納入規管範圍。一直由發展商持有出租的單位,委員會會進一步討論點規法。另外示範單位、價單、售樓說明書等都要立法規管。
在未來會議上,委員會將集中討論售樓安排及秩序、罰則、以及執法機制等規定。預料今年十月會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