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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芝道】禁區內開罰球或龍門球之澄清

【足球芝道】禁區內開罰球或龍門球之澄清

門將開球要留意周遭情況。 (©AFP)

【Now Sports-體育】近期有留意各項國際友賽及女子世界盃的球迷,可發現在禁區內開出的罰球或小禁區內開出的龍門球,球例寫明一旦開出就代表比賽正式開始,但另一條球例補充,對方球員要離開禁區或罰球時最少與罰球點保持10碼距離。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若然守門員或防守球員以上兩項重新開始比賽形式的開球時,對方球員未離開禁區或最少10碼,但皮球一開出已明確表明比賽已正式有效開始,那麼球證應如何處理?重開?還是判對方球員未離球10碼或出禁區?

就以上情況,國際足協理事會(IFAB)前兩天發出聲明,表示若對方球員正離開禁區或10碼距離,並沒有刻意在不正確位置停留或等待開出皮球,開球之球員是有責任去觀察對手位置,若因快開卻被正離開的對手搶截皮球,球證會因應該球員是刻意逗留或慢行來作出重開或比賽繼續的決定。

即是說,若對手有心在不合法距離等皮球開出,一開出即利用短距離獲得利益,就可判重開;相反,若球員一直正常情況離開禁區,但因開出皮球的球員未有觀察對手距離,導致皮球被搶奪,就應視為比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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