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伸延而接觸皮球將被吹罰。
(©AFP)
【Now Sports-體育】上文提要,當出現以下情況時通常被視為手球犯規:
1)手或手臂使球員身體範圍不自然地擴大
2)手或手臂於肩膊之上或高於肩膊水平(除非是對手蓄意觸球後,皮球立即觸及其手或手臂)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那麼如何情況手或手臂觸及皮球,通常不會被罰呢?
1)皮球直接來自球員本身頭或身體(包括腳部),通常是失平衡非蓄意情況;
2)皮球直接來自其他近距離球員的頭或身體(包括腳部),主要是說在身體自然動作下,皮球非常近地射向手部;
3)如手或手臂是靠近身體及沒有令身體不自然地擴大,意指例如人牆,男球員將手放在重要位置,即使手被球觸及,由於手部一直貼近身體,身體沒有因手部動作取得利益的情況下發生;
4)當球員下跌時,手或手臂接觸地面是用於支撐身體,而被皮球擊中就不算犯規(但當跌倒後,手部有額外動作如抱住皮球等都被視為犯規)。但另一隻手如舉高或向橫伸平衡時被球擊中,由於身體擴大就會被視為犯規。
以上的說明,其實統一了部份手球動作情況,但身體自然與不自然擴大的因素,個人認為要考慮到與皮球的距離,球員需要作出反應的時間及該動作是否貼近身體等,對判罰來說是有一定難度。
現今足球的球員,很多防守球員在禁區內都喜歡將手收在後方,避免手部被皮球擊中,雖然手部的確有助身體平衡,但為了不在禁區內被罰12碼,老實說都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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