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體育】最近有場歐霸盃賽事,馬賽球員艾拉在熱身時飛踢球迷,未開始比賽就領紅被逐。那麼在正式開始比賽時,馬賽要不要打少1人?還是可以繼續11人作賽呢?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根據球例第3章就清楚寫明,若球員在大會的登記名單上,比賽開始前被驅逐離場,是可以由後備球員名單上選出1名球員補上,但被選的後備球員之後備名額空缺則不可以填補,而在比賽開始後的換人名額亦跟平時比賽一樣,次數不變。
這條球例之目的是確保開賽時11對11,達致公平及保持賽事可觀度,明明有足夠球員,相信都沒有人期望觀賞或參與11對10的比賽。至於賽前犯規的球員亦會受到應有懲罰,賽會將開球庭判刑。就像今次主角艾拉已被禁止參與歐洲賽事至出年6月30日,他亦遭球會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