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外傭爭居港權影響(二) 時事全方位:外傭爭居港權影響(二) 2011年8月9日 11:16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指出,根據《入境條例》,居港權申請人雖然須提供納稅紀錄、銀行紀錄等,去支持其申請,但他曾協助一名居無定所及無業瑞典籍人士,而該申請人只出示了一份聘書,顯示有居留權便可留港工作,該名申請人兩周內已取得居港權,質疑居港權不易獲批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