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時事全方位: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四)】有觀眾認為強積金對沖令僱員損失大,贊成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分兩條隊。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指,即使2000年香港經濟不景,中小企經營困難,但僱主仍遵守強積金協議,維持供款金額。若現時取消對沖機制,便是違反各方協議。
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代表劉展灝表示,未有強積金前,很多公司結業時也無法支付遣散費,但現時強積金對沖機制確保員工有遣散費,是對員工的保障。
工黨主席李卓人認為,強積金的原意是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而非保障僱主能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他又指,如果員工因犯錯而被解僱,將不能領取長期服務金,所以即使取消機制,也不會出現「博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