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胡仙案檢控理據充分 江樂士:胡仙案檢控理據充分 2013年11月17日 10:06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當年有充分證據,檢控星島新聞集團前主席胡仙。 江樂士表示,1998年處理胡仙案時認為證據充分,如不檢控,會令公眾認為律政司署偏袒有錢人,但當時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指證據不足,不涉及公眾利益,決定不檢控。 廉署在98年拘捕3名星島日報新聞集團行政人員,指他們誇大報章發行量,串謀詐騙廣告客戶,前全國政協委員胡仙被指是串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