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再被追討逾三千萬元欠債 張震遠再被追討逾三千萬元欠債 2013年11月6日 17:36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及他個人名下的公司新效控股,被財務公司入稟追討約3千3百萬元。 入稟狀指,張震遠全資擁有的新效控股,在今年4月以月息2.5厘,向佳富達財務公司貸款3千萬元,由張震遠作擔保人。 借貸期原本是一個月,至5月及6月,貸款協議兩度延長,至今被告只歸還150萬利息。財務公司要求新效控股及張震遠,連本帶利清還約3千3百萬元。 新效控股由張震遠個人持有,亦是商交所的大股東,早前已被一名貸款人梁志漢追討4千萬欠款,而商交所之前亦被追討欠租和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