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遊法十月一日生效前,有導遊繼續強迫團友購物。 業界透露,部分旅行社已想出新招數,避過新例。
在紅磡民樂街和民裕街一帶,專做內地團生意的珠寶店、朱古力店和藥房人頭湧湧。一小時內,我們已目擊最少兩個團和導遊,因購物引起爭執。
這名內地團友最終屈服了,買了近5千元首飾。站在一旁的內地領隊推搪說,什麼都不知道。
這個團乘搭火車來港澳、珠海玩4天,只需5百多元人民幣,在香港,有最少7小時屬購物行程。
十月一日生效的旅遊法,重點打擊這類以購物回佣補貼的廉價團。帶旅客去指定地點購物,亦屬違法。不過,你有張良計,他有過牆梯。
有旅行社就想出派消費券,舉例說,團費3千元,當中一千元以消費券形式回贈給旅客。感覺上,該團的團費便宜一些,但變相要去指定商舖購物。這樣做,是在踩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