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說,購買酒的數量及品種都是按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指示,又指不知道自攜酒水亦要算入酬酢開支。
廉政專員白韞六、社關處處長穆斐文再出席帳委會的聆訊。穆斐文說,廉署購買烈酒是前專員湯顯明的主意,之前從未試過。為何買酒的開支沒有計進酬酢費,她就說,不知道自攜酒水亦要計進酬酢費,所以只計算宴會當場點的酒水開支。
至於獨立調查報告,提及湯顯明到昆明的外訪,到了麗江遊覽,而行程是由社關處安排。穆斐文說,麗江行程是內地部門安排,而申請外訪的表格,是由湯顯明填寫。
她又指,曾試過因為行程有變嘗試提早返港,但由於是同事自行致電聯絡航空公司查詢機位,所以廉署沒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