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在法院頒令前,通知土瓜灣啟明街51號唐樓居民,一旦發出封閉令,就要離開,但可以在明日和後日返回寓所執拾物品。署方又通知商戶,勘察期間可以繼續營業,但施工的兩至三日則要暫時遷出。
面對搬遷,居民在唐樓外掛起多幅橫額,抗議屋宇署的封閉令。警員就在外圍拉起膠帶,亦有工人運來鐵馬,為法庭頒令封閉大廈做準備。
屋宇署在大樓貼出通告,指樓宇需進行緊急修葺,居民要盡快收拾單位內的貴重物品,放在露台的物品有可能在圍封後不能取回。而地下商戶暫時不需要遷出,可繼續營業。
屋宇署決定一改再改,臨近中午再向商戶派發新通告,指毋須在整個工程期間搬走,但施工的兩至三日則要離開,商戶指可以接受,但不滿政府講得不清楚。亦有住客批評,屋宇署無事先通知他們。
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透露,接獲屋宇署通知,居民可以不用搬走大型傢俬,但住戶一定要遷出。
他又指,兩年前屋宇署曾要求居民進行樓宇維修,每戶已經支付一萬七千元,居民沒有能力再負擔維修費和搬遷費,要求市建局盡快收樓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