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嫌貪污案,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作供指,藝員出席活動有價目表,為了保障公司利益,即使藝員自願不收費,都不會獲得批准。
樂易玲作供時表示,無綫的藝員出席活動有一個價目表,即使有折扣,都不會低於價目表的百分之10。但如果活動目的是要支持公司高層,會考慮讓他們免費出席,好像之前無綫電視主席邵逸夫親戚的法國餐廳開張,大批明星到場,但大前提是藝員有空及願意出席。
對於被告陳志雲的新書發布會,樂易玲表示事後才知道,被告叢培崑的思潮廣告公司和鑽飾公司MABELLE、奧海城簽訂的贊助合約,她認為這屬於商業推廣,為保障公司及藝人利益,公司不會批准藝員免費出席。
但當時考慮到陳志雲是她的上司,無質疑為何陳志雲要藝員義務出席。她指,佘詩曼曾經向她表示因正在拍攝,不想出席,但樂易玲說這是陳志雲要求,若不出席會十分尷尬,所以勸她出席。
陳志雲的代表律師問樂易玲,之前兩次陪伴邵逸夫及方逸華出席餐廳活動都屬於商業推廣,公司都准許藝人免費出席,樂易玲就解釋,兩名高層並沒有指明要哪些藝人出席,公司會安排沒工作在身的藝人出席,亦無涉及中介人收取商業利益,因此批准藝人出席。
樂易玲的下屬,無綫電視藝員發展科助理女經理陳嘉莉作供時指,陳志雲沒有提到Mabelle會參與新書發布會,因此當陳志雲的助手向她表示Mabelle會贈送鑽飾給出席藝人時,感到很奇怪。
控方又在庭上讀出監製梅小青的口供,指當時佘詩曼正拍攝她監製的古裝劇,是陳志雲親自打電話給她,要求她批准佘詩曼參加新書發布會,由於她以為是無綫活動,所以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