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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戲仿行為政府再諮詢

版權條例戲仿行為政府再諮詢

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就版權條例中有關戲仿行為,是否獲得豁免,提出三個方案,包括戲仿行為。

政府否認有關條例是網絡廿三條,強調只是平衡言論自由。

版權條例修訂,被指限制了二次創作的自由,又遇上拉布,最終未能在上屆立法會恢復二讀。政府就戲仿豁免,安排諮詢公眾。

政府的第一個方案,戲仿仍有可能面對民事和刑事訴訟,但法例會澄清,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作品具商業價值和成為原作品的替代品,才算犯法。

第二個方案,戲仿作品仍可能面對版權人的民事訴訟,但就可以免除刑責。法例會列明,作品必須符合沒有對版權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

第三個方案,民事和刑事都獲豁免,但獲豁免作品,條件最嚴格,戲仿作品只有符合特定的議題才獲豁免,例如表明是為評論時事,以及符合公平處理原則。

至於戲仿的作品是否符合公平處理,則要由法庭定奪。

政府強調,法例是平衡言論自由和版權人的利益,並非網絡廿三條。

諮詢為期三個月,整合意見後,再向立法會提交新的版權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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