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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智庫:牛丸無牛? 菠蘿包無菠蘿?

新聞智庫:牛丸無牛? 菠蘿包無菠蘿?

近日本港市面,出現食物名稱與真正成分不符的爭議,其實我們日常生活中有些食品,一般人都會接受它是名不副實。

例如蟹柳,其實沒有蟹肉的成份,大部分都是用魚漿或蝦膠,再加入其他配料,使食物吃上來時,口感和味道像蟹而已。

常見的火鍋配料之一珊瑚蚌,雖然口感吃起來,與真正的蚌一樣爽口,但其實珊瑚蚌是海參的腸臟;又例如部分小菜用鮑片作為材料,卻只是用墨魚膠倒模仿製而成。

街頭小食—碗仔翅,內裡的「翅」,其實只是以粉絲充當。

菠蘿包更不會有菠蘿,只是指包面上的那層皮,是由砂糖、雞蛋、麵粉和豬油焗製而成,菠蘿只是形容它的外貌。

台灣曾發現類似的事件,2011年8月,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查了24件市面食品,發現11件名不副實的食品。當中包括龍蝦丸並無龍蝦成分、康師傅正宗紅燒牛肉麵亦沒有牛肉,以及一款芝士卷根本沒有芝士。

當時台灣當局未有立即檢控,理由是基於經驗法則,一顆數元的龍蝦丸,絕無可能由龍蝦製成,消費者購買時不會預期有龍蝦成分。

香港的情況又如何呢?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說明任何人士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將虛假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

香港海關如果真是檢控一些商戶出售沒有牛肉成分的牛丸,那麼出售菠蘿包沒有菠蘿,又會否出現問題呢?上海菜式「螞蟻上樹」難道真是要有螞蟻?應該如何劃出執法的界線?

有海關負責執法的人員表示,要視乎多方面因素,很難用一兩句說話解釋清楚。根據海關2012年發出的《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指引擬稿,其中一個例子是指,如果名叫陽澄湖大閘蟹或美國草莓,消費者有合理預期產品是由這兩個地方入口,但如果是揚州炒飯,消費者就應該知道只屬一種烹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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