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男童張睿庭,前年八月在屯門醫院接受顱頸手術,昏迷十八日後死亡,死因庭裁定他死於不幸。
張睿霆父母指,兒子用他的生命,揭示了醫療系統的漏洞,未決定是否索償。張睿庭的父母到庭聽取判決。他的父母聽到判決後,一度落淚。
兩男三女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小時後,裁定張睿霆接受顱頸手術後拔喉出現呼吸困難,腦部缺氧而死,是死於不幸。
對於家屬質疑,事前並不知道手術涉及教學用途,陪審團建議,日後這樣做要得到病人家屬書面確認,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和決定權。醫生亦要詳細解釋手術風險及可能引起的併發症。
即使今次替張睿霆做手術的是外國醫生,陪審團亦認為,有需要在診症後寫排板,記錄病人狀況同病歷。
另外,在進行高風險手術時,醫生要留守現場,直至完成拔喉為止,和定期做模擬急救演習,避免悲劇重演。
張睿庭的父母認為,裁決證明兒子並非死於併發症,而是醫療系統錯漏百出、青黃不接,為醫管局上了寶貴一課。至於之後會否追究責任和賠償,他們會交給律師處理。
死因裁判官最後在庭上,慰問張睿霆的父母,他說自己都很難過,衷心希望家屬向前看,盡快走出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