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公務員發備忘錄,要求他們提交政策討論文件時,要評估內地反應,但向立法會匯報時,要剔除這個部份。政府暫時未有回應。有行政會議成員說,明文規定不向立法會交代屬多此一舉。
行政會議秘書處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各個政策局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發出文件,指由於中港聯繫越來越密切,要求他們由六月起,向行政會議及政策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時,除了要考慮香港市民觀感,亦要以常識評估內地政府及公眾的反應,思考有沒有公關工夫要在內地做,例如向相關人士解釋建議。
文件提出兩個例子,其中一個是限制部份樓宇只售賣予香港居民。文件指,部份內地投資者可能覺得這個政策針對他們,建議將新聞稿及相關資料,交往駐內地的辦事處。
另一例子是隧道加價,文件稱,只要提及的建議對內地沒有影響便可以。而由行政會議秘書處發出的文件特別提到,向立法會交代時,評估內地反應的部份應該刪除。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說,為免引發更多中港磨擦,政府提出這種要求無可厚非,但認為毋須隱暪立法會。有立法會議員說,事件反映梁振英與公務員磨合失敗。他說,政府若已評估內地反應,應該同時向立法會匯報。
政府回應稱,內地和香港的經濟合作及民間交流越趨緊密,制訂政策時評估內地可能引起的反應是負責任的做法,讓政策推行達致互利共嬴。發言人說,政府做評估時會嚴格按照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