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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控與一名當時13歲的女學生非法性交罪成,判囚兩年半。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對事主創傷隻字不提,顯示他無悔意。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2008年在小學任職話劇導師助手時,結識一名11歲女學生,兩年半後發展為情侶關係,在天水圍的單位性交。施駿興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
事主的創傷報告提到,她在半推半就情況下把第一次性行為交給被告,以為是婚姻對象及會一生一世。被告移情別戀後,事主難以接受,失去動力甚至想過自殘,以後的親密行為都深受被告影響,並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要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稱,相信被告不是愛情騙子,愛戀可以使人雙眼蒙蔽,慾念可以使人超越紅線。被告早前自辯指,十歲的年齡差距未至於很嚴重,陳廣池指若當時人是20及10歲的年齡差,性質便會完全不同,而事主當年剛滿13歲,越接近13歲案情就越嚴重,加上被告案發時沒有用安全套,可能會令事主懷孕或感染性病。
被告交了九封求情信,卻唯獨欠自己的求情信。13頁求情陳詞中,對事主創傷隻字不提,顯示被告無悔意,雖然不加刑,但減少減刑機會,即使被告對社會有貢獻、已結婚、與妻子關係好,都是發生在案發後,加入有關考慮對受害者不公,亦跟他重犯機會亦無直接關係,判被告入獄兩年半。
施駿興身穿西裝出庭,不時望向公眾席,聽聞判刑後神情平靜,更對公眾席微笑揮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