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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場新聞煽動刊物案,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不服定罪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上訴庭會在6個月內頒判決。
辯方律師之一的劉偉聰步入高等法院。林紹桐沒有到庭聽審,原審時他因患罕見腎病,獲即時釋放。原審法官裁定立場新聞有11篇文章構成煽動,其中一篇中大舊生專訪,是林紹桐接任署理總編輯時發布。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在庭上,質疑原審法官用「後見之明」及上帝視角審視文章,受訪者是抒發對2019年中大衝突主觀感受,即使感受有錯不等於記者要質疑,亦表示控方要證明被告有特定意圖,即是發布者本人都要有煽動意圖才能入罪。
但法官譚耀豪表示,明知受訪者說法有錯,仍然照樣報道是不對,而報道只有一方的偏激說法,質疑報道目的是甚麼?
另一位法官潘兆初表示,傳媒有責任查核,確保報道準確,質疑煽動罪具預防性,為何要將發布者本人都有煽動意圖包含為犯罪元素?
辯方解釋指,有些發布者不知道刊物是否構成煽動,若「網開得太闊」可能令不應被定罪的人有罪。
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表示,控方只要證明基本意圖,因法例條文無要求證明特定意圖,又指中大舊生專訪含有錯誤陳述,即使發表感受亦不能超越法律界線,同意原審法官裁定文章有意圖挑起對政府的仇恨。
而同案另一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就沒有提出上訴,已經服刑完畢。
案件2024年9月判刑,至今相隔兩年,上訴庭指會在6個月內頒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