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被控醉駕、不顧而去等四罪 下周三提堂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被控醉駕、不顧而去等四罪 下周三提堂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被控醉駕、不顧而去等四罪 下周三提堂

【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涉嫌醉駕不顧而去,被警方落案起訴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等四項控罪。他繼續獲准保釋,下周三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66歲的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到馬鞍山警署報到後,下午2時許,戴著帽及口罩離開,期間沒有回應任何提問。

記者:「是否警方於今次正式落案起訴?心情如何?現時有否打算認罪?」

警方落案起訴他四項控罪,包括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以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他獲准繼續保釋,下周三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在6月29日晚上,身兼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的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涉嫌醉駕不顧而去。

事發在6月29日晚上,身兼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的黃錦輝,涉嫌在中大宿舍的停車場失控撞向一輛停泊在車位的私家車,令該車右移再撞向另一輛車,他事後不顧而去。直至警員到場後,黃錦輝才返回現場,未能通過呼氣測試,其後被捕。

事隔四日,他發聲明宣布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中大亦暫停他的行政職務。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酒後駕駛首次定罪最高監禁3年、罰款2萬5千元、停牌至少6個月。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