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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三名外傭承認在僱主不知情或未獲同意下,利用僱主的個人資料,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違反私隱條例,遭私隱專員發警告信。
私隱專員公署早前分別接獲三名外傭的僱主投訴,指外傭在受僱期間,分別向本地或菲律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有僱主其後收到財務機構的訊息及來電,要求他們提醒外傭還款,並聲言如外傭未能在限期前還款,便會派員上門追討。三名涉事外傭事後承認在申請貸款時,曾向財務機構提供僱主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
專員鍾麗玲指已向三人發警告信,要求他們日後必須嚴格遵從私隱條例規定。
私隱專員鍾麗玲:「私隱條例都有規定的,任何資料使用者只可以為一個合法的職能,去收集足夠、必須且並非超乎適度的資料。所以外傭都要理解,這些資料對申請貸款來說是否必須呢?以及是否超乎適度呢?外傭都不應該隨隨便便為了貸款,而隨意向財務公司提供僱主、甚至第三者的個人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