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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支聯會煽動顛覆案,被告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被告何俊仁,下周五求情。法官指,中共的領導地位由憲法確立保證,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網領等同推翻破壞中國的根本制度。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及鄒幸彤的母親聽取裁決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裁定被告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被告何俊仁則已認罪。
判詞指,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領導地位,是憲法確立和保證,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推翻破壞中共領導地位,等同香港國安法下的推翻破壞中國的根本制度。
法官指,修憲以外,任何意圖終結中共領導的手段都是違憲和非法,裁定結束一黨專政綱領,帶有推翻和破壞意思,目的是結束中共領導地位,各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堅持這個綱領,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
法官認為各被告不相信有可能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不相信修憲達致結束一黨專政是實際可行,並蓄意將六四事件與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挑起受眾對中共的敵意,鼓勵其他港人學習內地經驗堅持抗爭,國安法實施後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堅守抗爭立場,裁定各被告有意圖鼓勵支持者以不合法手段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
法官強調,被告不是因政治觀點受審,亦不會比較不同國家憲法和政治制度的優劣,只會考慮與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煽動顛覆罪若情節嚴重,可判監5年以上10年以下,情節較輕則判監5年以下。
李卓人和鄒幸彤下周五將連同認罪的何俊仁求情,法官特別指示辯方,評估各被告屬於情節嚴重還是情節較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