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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續約擬收市值三分一地價 或轉為社區康樂用地讓公眾使用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續約擬收市值三分一地價 或轉為社區康樂用地讓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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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遊樂場地契約 續約擬收市值三分一地價 或轉為社區康樂用地讓公眾使用

【Now新聞台】本港現時有26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在今年及明年到期,政府陸續向各個私人體育會通知續約安排。如果申請續約,要繳付市值三分一地價,若不接受方案,可選擇轉為申領社區康樂用地契約,容許公眾使用設施。

全港有66幅土地獲政府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形式、即象徵式地價批出,其中有26幅屬於私人體育會契約今年及明年到期,包括粉嶺哥爾夫球場、香港木球會及香港足球會等。據了解,各個私人體育會接獲當局通知,要在限期前回覆續約安排。

政府提供了兩個方案選擇。如果想續約,就要繳付市值三分之一地價,另加行政費,契約年期為15年。另一個選項是轉型為社區機構,申領社區康樂用地契約,不過要符合一些要求,包括維持「準公共」開放模式,讓公眾使用設施,地價會以象徵式收取,並豁免行政費,契約年期為21年。

有私人體育會的會員稱,得悉各體育會已接獲通知,要繳付的地價視乎建築物實用面積而定,大約在數千萬至兩億多不等,認為對各體育會有一定財政壓力。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少棠:「例如要一、兩億為例,大家有沒有這麼多儲備?如果沒有先給予一半或先付一、兩成款項後,就要十年內夾錢給政府,對於所有會員來說都有壓力。不排除有些會員到時因為有額外付費而退會,或者如果體育會沒辦法支付費用,不排除交回政府開放為社區體育設施。」

不過,有立法會議員則認同向私人體育會徵收三分一地價做法,相信可為政府幫補收入。

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認同向私人體育會徵收三分一地價做法,相信可為政府幫補收入。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何敬康:「絕大部分會所我認為可負擔這個費用,所以在能者多付的情況下,可以幫助特區政府在收入方面亦提高,亦都可以將這些會所更多的空間再開放給公眾市民可以使用,我認為這個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私人遊樂場契約政策檢討是由上屆政府的民政事務局負責,當時將全部契約劃一至今明兩年到期。當局稱,給予時間讓體育會與會員商討會費安排等。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稱,有15幅私人體育會用地年底到期,局方已陸續向他們解釋地契續期申請流程及需繳付地價要求,包括地契續期時需繳付三分一地價,私人體育會亦可選擇轉為社區組織,只繳付象徵式地價,但須全面開放設施給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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