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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脫罪 律政司上訴指他有意圖

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脫罪 律政司上訴指他有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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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脫罪 律政司上訴指他有意圖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3人2019年7月遊行時,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照片,早前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指他有意圖。

被告林卓廷由囚車押送。曾焌熙則在警方協助下,到達高等法院,他早上向法庭表示,因身無分文無力支付車費,法庭商量後由警方派員接送。

曾焌熙則在警方協助下,到達高等法院。

他們與鍾凱研在2023年1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稱,雖然原審法官裁決時,指現場片段感覺不到林卓廷有意妨礙可能出現的刑事檢控,但律政司認為片段中,林卓廷的言行已清晰顯示他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即使林卓廷如原審法官所稱,其「本心」是為了調停而介入,若他做了妨礙司法公正的事,亦知道其作為會有相關後果則有犯罪,證據可充分裁定林卓廷有罪。

林卓廷代表律師沈士文則認為律政司說法無的放矢,原審法官一直知道相關法律原則,考慮了當時環境及林卓廷言行,因此判定林卓延是作為事主X與群眾的「隔火牆」,又認為原審並無提到控罪中所涉及的司法程序是何種控罪,無論林卓廷「本心」是甚麼都無法把其言行連繫到罪行。

法官聽取完雙方陳詞後,會在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頒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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