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3人2019年7月遊行時,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照片,早前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
被告林卓廷由囚車押送。曾焌熙則在警方協助下到達高等法院,他早上向法庭表示,因身無分文無力支付車費,法庭商量後,由警方派員到其天水圍住所接送。
他們與鍾凱研在2023年1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稱,原審法官裁決時,指現場片段感覺不到林卓廷有意妨礙可能出現的刑事檢控,但律政司認為片段已清晰顯示他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