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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資深電影人黃百鳴慫恿胞妹內幕交易案罪成,他獲准保釋,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
黃百鳴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高偉雄裁決時表示,呈堂的手機訊息顯示,被告曾指示胞妹黃潔珍購入股份。對於被告解釋,因為胞妹不斷詢問,他感到不悅及煩厭,於是「講反話」,裁判官批評說法既荒謬又牽強,拒絕接納他的供詞。
案情指,黃百鳴涉嫌在2017年8月至10月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及控股股東期間,掌握內幕消息,慫使或促致胞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先後向黃潔珍轉帳共200萬元指示她買股,黃潔珍及後用約160萬元買入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