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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遊樂船隻非法載客取酬活動,在三年多以來,共有5宗個案被定罪,平均罰款1160元。
運輸及物流局回覆書面質詢指,由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海事處在維港水域共進行了480次實地巡查及40次「放蛇」取證等,打擊違法海上活動;52宗檢控當中,49宗已經定罪,其中5宗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罰款800元至2000元;若處方認為判罰過輕,會考慮上訴,亦會留意現行制度的有效性,適時檢討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