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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鳴大放|部門首長責任制(二)

大鳴大放|部門首長責任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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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鳴大放|部門首長責任制(二)

【Now新聞台】嘉賓:葉劉淑儀(行政會議召集人)

題目:部門首長責任制

行政長官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以做到「進一步強化治理」的管治理念。公務員事務局近日就「部門首長責任制」向立法會提交交件,提出按部門問題的嚴重性,訂定兩級常設調查機制。局方也計劃訂立新規例,賦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負責第二級調查事宜。

曾擔任政府問責官員、現為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新民黨主席的葉劉淑儀,出席本台節目《大鳴大放》,以她對政府架構以及運作上的豐富經驗,分享她對這個「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看法。

葉劉淑儀表示:「如果(政府部門)有系統性重複的,管理上的問題,即是說那局長有責任,部門有些很明顯的管理問題,你處理不了,你老早應該處理。由局長、司長、行政長官決定,交給這個敍用委員會去調查。」

不過,葉劉淑儀也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個「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建議文件中,有兩個問題未有處理。

第一,就是沒有講明涉事的高級公務員會如何處分;第二,就是被調查人,能否請法律代表作答辯等詳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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