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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指非法燃油轉注買賣雙方均有責任 研修例充公所有牽涉車輛

消防處指非法燃油轉注買賣雙方均有責任 研修例充公所有牽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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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指非法燃油轉注買賣雙方均有責任 研修例充公所有牽涉車輛

【Now新聞台】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大增,消防處研究修例,提高出售非法燃油罰則,包括充公所有涉事車輛,提高阻嚇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我們修例的方向有三方面,第一就是把罰款提升,第二我們會把監禁期由半年都會考慮提升。第三方面,我們過往就會涉及所有非法燃油轉注,我們會充公所有燃油、儲存器皿和入油工具。在第三方面就想修改法例,可以賦權消防處可以充公所有牽涉非法燃油轉注的車輛。因為入油這個行為,不論買和賣的過程都構成一個極大的火警風險,所以買方和賣方都有責任去承擔這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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