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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宏福苑居民須要在八月底決定長遠居住安排。房屋局表示,特區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等持續支援,「解說專隊」會清楚解說安排。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網站表示,有業主關注被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何時要搬出過渡性房屋。她表示,營運機構會彈性處理,如果住戶裝修及搬遷需時,可以繼續居住,一般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如業主收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資金到帳日,此前的補助毋須退還;如業主參加「特設銷售計劃」,補助將發放至資助房屋入伙日,此前的補助同樣毋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