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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城大副教授以1千元行賄地產代理避免支付「撻訂」賠償,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立,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48歲被告杜渡在城大經濟及金融系任職副教授,他獲准繼續保釋,期間會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他在2022年11月與地產代理參觀大圍半山屋苑雲頂峰單位,簽訂臨時租約後同日下午「撻訂」,試圖以1千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公司隱瞞違約,以免支付1.6萬元違約金。
裁判官施祖堯裁決時表示,被告曾提及內地的做法是可以「私了」,明顯是向地產代理提供賄款,普通人都知道臨時租約具有法律效力,更遑論被告作為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