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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收購方案不包括宏志閣 業主須達高度共識再探討

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收購方案不包括宏志閣 業主須達高度共識再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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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收購方案不包括宏志閣 業主須達高度共識再探討

【Now新聞台】政府稱沒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仍可供居住,現階段收購業權方案不會包含在內,但若宏志閣居民能達成高度共識,樂意探討是否將方案同時涵蓋他們。

在大火中倖存的宏志閣現階段無被納入購買業權方案。有宏志閣居民表示理解,本身亦打算在解封後遷回原址,惟擔心當局會再變卦。

宏志閣居民戴先生:「在尚未釐清所有問題的時候,和我們說會否給了一個假希望我們、我們覺得可以回去?又害怕二次傷害,因為我很怕你收集齊90%業權時,又趕我們走。」

當局指,宏志閣可供居住,政府尊重私有產權,而部分宏志閣居民亦表明傾向回去居住,但如果宏志閣長期存在,就要處理現時公契是涉及整個宏福苑,需要處理分契問題;若居民能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樂意探討將購買業權方案同時涵蓋他們。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事實上,如果政府只能零星收回少部分宏志閣的單位,一些牽涉地契、大廈公契、公用空間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善解決。我們盼望都是超過一半就可以探討下去,可以開始談。到真正可以收的時候,門檻是多少呢?都要充分考慮,因為我們看過沒有現行任何一條法例是適用的,如果真的要用法例令政府有能力促成這件事,另外要立法。若相當多宏志閣業主都想在那裡居住,這幢樓就繼續存在,如果其他人、其他宏福苑的朋友都想在那裡住,那就變了市場買賣。」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用一條特定法律去針對一小撮人,政治上未必無爭議性,出現一些維修保養資源上的問題的話,政府又不可以置之不理。如果去到這個階段,政府可能就需要考慮立法。」

政府表示,若宏志閣業主能達成高度共識,同意讓政府收購業權的話,預計要另外再花約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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