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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建議設教師執業證書 每次有效期最多三個學年

教育局建議設教師執業證書 每次有效期最多三個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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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建議設教師執業證書 每次有效期最多三個學年

【Now新聞台】目前教師註冊是終身制,有16萬人持有檢定教員證書,當中只有約7萬人仍在校任教。教育局為加強教師管理,建議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每次有效期不超過三個學年。

教育局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引入執業證書制度,每次申請證書有效期不超過三個學年,適用於所有公帑資助學校、私立學校、國際學校和幼稚園教師及校長。

申請人士必須符合六項條件,包括已持有有效的檢定教員證明書或准用教員許可證,並已獲學校聘用為教師,要申報過去三年有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以及聲明是否擁護教師的專業、遵守法律包括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等。

局方稱將會制定有關指引,列明申請程序及費用等,並會持續聆聽業界意見,仔細檢視以訂定具體執行細節,期望下半年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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