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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建議新增非法干擾電腦數據或系統等5項罪行

法改會建議新增非法干擾電腦數據或系統等5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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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建議新增非法干擾電腦數據或系統等5項罪行

【Now新聞台】法改會發表報告書,就訂立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提出多項建議。

法改會轄下的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在報告書中提出,可新增五類犯罪行為,包括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系統,以及提供或管有作干犯電腦網絡相關罪行的器材、程式或數據。

判刑方面,小組建議犯罪者如循簡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判監兩年,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監14年。至於非法干擾電腦數據或系統等行為,若屬加重罪行,可判處終身監禁。

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政龍:「咖啡店、酒店、商場,有些僱主如果是因為一個不誠實的目的或為了犯罪目的,而截取客戶的電腦數據的話,就不應該有特定的免責辯護。因為為了不誠實或犯罪目的已經是非常高的門檻,如果證明到一個咖啡店被人用無線上網時,截取了一些數據,目的是證明到是為了犯罪的話,又或者為了不誠實的目的,是不應該有任何免責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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