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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業主及租戶均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政府指,今次是基金最後一次補助租戶,未來會集中支援業主。
宏福苑大火發生逾3星期,現時受影響的居民中,逾3400人正在過渡性房屋或房協項目中居住、1100多人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
政府指,因應有居民反映想有有更彈性的住屋選擇,宣布向每個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而業主及租戶亦均獲發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很多居民希望有個選項,就是能得到租金津貼,讓他們能在租務市場租住切合他們,例如希望原區居住以及方便他們出行、上班、上學、就醫等日常的單位。居民的要求不難理解,也非常合理,鑑於政府在大埔區已無剩餘的應急住宿,我們認為提供租金補助,讓居民可自行選擇適合自己家庭狀況的、較長時間的居庭,是最能解決問題及最可行的。」
補助下周一起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業主在領取租金補助後仍可以在過渡性房屋或是酒店居住,但需要交相應租金。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認為,租金補助以兩年為期限合適。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為甚麼(租金津貼)是兩年?簡單些說若你在外面租屋,一個租約大約是兩年,而我們都期望在這兩年,我們可就著宏福苑長期的安排有定案,令業主盡快能做決定。」
至於租戶不會獲發租金補助,但若他們希望繼續在房屋局過渡性房屋或是房協單位居住,可以免租至明年5月。麥美娟指,今次應該是基金針對租戶的最後一項現金援助,未來會集中支援業主。
麥美娟:「我們相信因為租戶始終宏福苑不是他們的永久居所,他們也應可較有彈性,可在外面利用這半年時間找到他們另外住屋的需要,能在外面租屋。」
政府成立的宏福苑援助基金現時有約38億元,已動用約12億元。當局指,未來會有重置方案,未知會否需要基金配合,強調要確保基金用得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