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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警方國安處首引維護國安條例第88條拘71歲男子

宏福苑五級火災|警方國安處首引維護國安條例第88條拘71歲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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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警方國安處首引維護國安條例第88條拘71歲男子

【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拘捕一名71歲本地男子,他涉嫌助查後披露受查內容,並就宏福苑大火發表煽動言論。據了解,被捕人是前民陣副召集人黃覺岸。

涉案男子周二被警方國安處邀請到旺角警署協助調查,他翌日在社交平台披露被約見的內容。國安處認為他可能跟其他涉案人士通風報信,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拘捕他。他又涉嫌發表煽動言論,引起他人對港府及中央的憎恨。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我可以給些例子大家,例如他形容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才是以災亂港的始作俑者,這完全沒可能。另外,他又說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災情支援只是做戲,這也很明顯是謊言及煽動行為。第88條不只限於通風報信。」

他提到,警方國安處已經約見藉宏福苑災情製造仇恨的人士,部分已被拘捕,大部分人現正保釋外出。

李桂華:「有部分人變本加厲,去到現場製造矛盾,用災民或者其他支援人士作掩飾,去派傳單、去貼標語,而內容基本上跟災情無關,只是想煽動仇恨。」

據了解,被捕人是前民陣副召集人黃覺岸,他曾在YouTube上載片段,講述被國安處約見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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