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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本身是消防處消防安全審核委員會委員的工程師李定強表示,部分屋苑會設中央系統監察,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可按需要同時委託不同的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年檢,強調需要待調查報告出爐,才能釐清為何宏福苑大火時只有一幢大廈有響火警鐘。
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事務委員李定強:「要等調查報告看看會否調查到為何七幢不著火警鐘,只有一幢,但正常情況下應該比較罕見。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責任完成後,當刻幫業主,若沒有問題就報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在14日內給消防處報稱所有資料後,之前的消防裝置承辦商就已經完成責任。業主做其他裝修工程也好,做其他檢測,業主當然可以聘請另一位消防承辦商。」
